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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t's Friday night, I know, but (人生就是這個 BUT) 我最近過得很平常心,所以我買了肯德基回家吃。聽說最近21世紀出的韓式炸雞很好吃,但是板橋的21世紀都在很難暫停的地方,於是去買順路會經過的肯德基。
下班前看了某部落客對肯德基韓式炸雞的評語是,抹了豆瓣醬的炸雞塊。
我吃了一口,沒甚麼辣的感覺,比較像沒有個性的甜辣醬,然後醬是抹在炸皮上,和裡面的肉沒有混在一起,骨頭也沒取掉。炸雞皮沾了醬汁後會稍微酥軟,口感讓我想到小時候常買的紅魚片,就是一片一片長方形辣辣的薄片。總之雞皮的味道不討厭但又不夠強烈(跟很多人對我的評語一樣)。
因為單人套餐是一塊韓式炸雞,一塊原味炸雞。我回頭吃了原味的辣炸雞,原味大勝。
有時候人就是不能太勉強迎合別人,做自己擅長的事不是很好嗎?
還好我有順便買了臭豆腐回家,台式的泡菜跟辣醬好吃多了。臭豆腐就是一個活出自己的成功例子。是不是?前提是臭要臭得有魅力,臭豆腐是贏在它的口感。就像很多男生抽菸又有香港腳,一樣很多女生愛。
總之呢,美國雞還是不要學韓國腔比較好。
(做自己的代價就是最近肚子多了一圈。但是那一圈躺著的時候就會比較平坦,所以晚上吃飽以後我就躺著,這樣肚子也就平坦了,免健身無副作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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